张某与某房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——成功为业主追回购房款及违约金
案件类型: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(民事)
张某于2023年与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套住宅,张某按约定支付首付款30万元及部分贷款,共计86万元。后该房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,项目停工超过18个月,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,且明确表示无力继续履行合同。张某多次与房产公司协商退房退款无果,遂委托我方律师维权。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,核实合同条款、付款凭证、房产公司违约证据,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完整预售许可证即销售房屋的违规情形,且逾期交房已构成根本违约。庭审中,律师重点主张房产公司的违规销售行为及根本违约事实,提交相关证据链,明确要求解除合同、返还全部购房款,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总房款20%的违约金。最终,法院采纳我方全部诉讼请求,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,房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张某全部购房款86万元,并支付违约金17.2万元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,律师积极跟进执行进度,协助张某查询房产公司财产线索,推动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相关资产,最终张某顺利足额收回全部款项,权益得到充分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