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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部门完善刑事案件办理规程,非法证据排除更趋规范

发布时间:2026-03-31 01:55:47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》和《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》,进一步规范庭前会议程序和非法证据排除流程,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。规程明确,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并提供相关线索的,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;庭前会议可处理管辖、回避、证据展示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,提高庭审效率。律师解读,该规程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辩护权,律师在刑事案件办理中,可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程序,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